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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

2019.9.19

  近日,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是我市中长期大气污染防治的纲领性文件,是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加快补齐短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南。编制和实施《规划》是践行“两山”理念和“八八战略”,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举措。

  各地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推进《规划》的贯彻落实。各地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举措,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好《规划》实施的各项工作。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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