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药品作为一个特殊的商品,它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命安全。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对于这方面的监管都是慎之又慎。但是从目前的现状来看,药监局自身评判能力建设却滞后于医药行业的技术发展。而这种不足就使得药监局形成了宁可晚批、不批也不错批的保守做法。这对于创新药以及生物医药科技来说无疑非常不利的。

  而在美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他的工作人员不仅需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同时还需要定期的回炉学习,审批官员有时还会去实验室做研究。

  当药监局自身能力提高到一定水平后,就能够在最大限度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利用前沿科学的新认知,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缩短审批时间,也能够使得企业的成本被大大降低。

  其次,我们也要注意到,对于很多问题有时不仅仅是科学技术上的问题,而是做事方法的问题。如果在药监局与企业之间能够建立起有效透明的沟通渠道。不但可以促使药监局提高自己身的能力,同时也能让企业清楚的知道国家的政策。企业也不能一味地指责政府的效率,应该认真的学习药监局政策规章制定的背景和考量,从企业自身的做法上找出还存在那些问题,通过正常渠道积极向政府建言,与政府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