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还有149.25万元市县配套资金未落实。如:息县农产品质检站项目,市、县两级各应配套资金25万元,审计时均未落实;唐河县农产品质检站项目,市级配套资金仍有33.25万元至今未落实。

  ●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审计调查还发现,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挪用项目资金446.4万元,用于省农业厅新办公楼建设;尉氏县农产品质检站挤占挪用项目专项建设资金19.62万元,购置北京现代轿车一辆;息县农产品质检站挤占挪用项目专项建设资金0.71万元,用于发放项目仪器设备验收人员补助。

  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和西峡县农产品质检站项目进展缓慢,至今不能投入使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23.6万元,仅占总投资1945万元的6.35%;西峡县农产品质检站项目,目前账面反映基本建设支出150万元,占总投资计划300万元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