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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环保伦理不容以任何借口扭曲

2013.5.08

  “低碳、减耗、减排、减碳、新能源、光伏效应、电子污染、二手烟”等新词已进入《现代汉语词典》,反映出我国的社会建设正在稳步推进,民众环保意识也大大增强。PM2.5、“牛奶河”等一些环保新词也越来越“大众化”了,也折射一些地方不注重环保伦理种下的恶果。

  地方经济要发展,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造福民众。经济不发展,物质文明提升不上去,精神文明也就只能成为空中楼阁。

  社会发展需要振兴实体经济,但发展实体经济的同时,还要权衡经济指标之外的东西,如是否会造成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等。如果为了有限几个企业获取可观的经济效益,如果只是满足地方政府眼前的GDP总量,而破坏整个地区的环境,这样的企业、这样的“发展”,显然要三思而后行。毕竟,GDP缺乏了 “绿色元素”,环保伦理被丢进垃圾箱里,任由带毒的GDP主导地方经济,最终遭殃的是几代人。

  像这样的带毒GDP老思路,我国不少地方都有发生。带毒GDP在一些地方的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居高不下,表面上是企业逐利所致。

  企业不是无冕之王,企业的经济活动必须置于法律的框架之内进行,企业的经济活动必须受到职业伦理的约束。企业爱财,取之有道。没有伦理精神的效益,与社会的整体发展背道而驰,这样的企业必将行之不远。

  这样的企业之所以能“自由发展”,与个别地方官员追求个人政绩有关。政绩变成了GDP数字,哪个企业能赚钱就是英雄,就是政府的“功臣”,如此扭曲的政绩观,必然造成商业伦理的扭曲。

  对于与环保相关的企业,则还扭曲了环保伦理――企业发展,不能以污染环境为代价,不能间接损害公众的健康。至于为什么这样的旧模式、老路子依旧吃香,恐怕与地方政府缺乏长远眼光、伦理意识淡漠有关。

  建设美丽中国,要求我们的企业要重视环保问题。凡是涉嫌污染环境的项目,政府在审批之时理应特别慎重,除了邀请国内外专家论证,还要聆听当地民众的意见。一些地方因为执意上马污染项目,曾引起群体事件,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除了约束行政权力之外,必须重塑环保伦理,使美丽中国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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