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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环保合作成为中俄战略协作的典范

2013.7.02

  大气、水具有流动性,环境问题往往跨地区甚至跨国,需要通过相邻地区或国家开展合作,共同应对。在跨国环保合作方面,中俄双边环保合作开展较早,黑龙江省与俄罗斯远东地区环保合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本版今日刊登相关文章,希望读者有所借鉴。

  中俄两国有4300多公里的边境线,而黑龙江省与俄罗斯就有近3000公里的边境线。黑龙江省的黑龙江、乌苏里江、兴凯湖、绥芬河与俄隔岸相望。两国环保合作,特别是黑龙江省与俄罗斯远东地区的环保合作,不仅是两国人民的需要,更有利于营造安全可靠、经济繁荣、长期稳定的周边和平环境,维护亚太乃至整个世界的和平与安全。

  中俄双边环保合作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初。1994年5月,中俄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环境保护合作协定》,正式启动了两国环保合作进程。2006年2月,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与俄罗斯自然资源部部长特鲁特涅夫代表各自政府签署了关于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下成立环保分委会的议定书,标志着中俄环保合作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此后,中俄两国每年轮流召开一次环保分委会会议,目前已经召开了4次会议。在去年底举行的中俄总理第17次会晤上,中俄双方又一次强调,应继续加强和扩大环保合作,进一步推进在跨界水体水质监测与保护、跨界自然保护区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染防治和及时消除环境灾害后果等领域的合作。

  几年来,在中俄环保分委会合作框架内,黑龙江省不断加强与俄罗斯远东地区环境保护合作,双方增强了交流、消除了误解、增进了信任,建立了新型的环境保护地方合作关系,中俄环境保护合作被评价为中俄合作的典范。

  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以持续改善的水质作为双方开展合作交流的互信基石

  松花江是我国流入黑龙江的最大支流,松花江水质的改善直接关系到跨界水体的水质。几年来,黑龙江省全面落实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各项政策措施,全力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重大的阶段性成果。

  “十一五”期间黑龙江省累计投入治污资金124亿元,松花江治污“十一五”规划项目全部建成,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年度考核名列全国第一,被环境保护部评价为全国执行效果最好的流域治理规划。“十二五”规划项目稳步实施,404个规划项目开工率达到54.7%。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

  通过规划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改善了松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截至2012年底,松花江干流Ⅲ类水质占60%,出境同江断面周达标率提高到95.9%,溶解氧目前处于一类水体水平,鲟鱼、鳌花等稀有鱼类再现江中。水生生物监测结果表明,松花江干流清水种类逐年增加,种群数量显著增多。俄罗斯前总统梅德韦杰夫评价松花江流域的水质已经得到改善。中俄总理第15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中明确提出,跨界水体水质有明显改善,预防环境污染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政府已允许市民在阿穆尔河(黑龙江)中游泳。

  我们对于松花江流域的治污力度要加大,同时对于黑龙江、乌苏里江等中俄界江的保护力度也要加大。对界江的保护,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保护好界河流域区的森林资源,提高水源涵养区的生态功能,减少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二是保护界河流域区的湿地,加强重点地区湿地建设,恢复湿地功能。三是加强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界河流域沿岸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是加快城镇垃圾处理场建设,在黑龙江、乌苏里江、绥芬河流经的地区新建26座垃圾处理场。建成后,界河流经地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可达到95%。

  组织开展跨界水体联合监测,以大量科学详实的数据增进双方合作共信

  早在2003年,黑龙江省就与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环保部门,在黑龙江和乌苏里江3个断面上,组织开展联合监测。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时,黑龙江省组织开展的联合监测工作被外交部充分肯定,成为化解危机的一项积极性的工作。水污染事件发生后,中俄两国签署了《关于中俄跨界水体水质联合监测计划》,决定从2007年开始,在额尔古纳河、黑龙江、乌苏里江、绥芬河、兴凯湖5个跨界水体的9个断面进行为期4年的联合监测,水质监测也由地方层面上升为国家行为,监测结果由国家级部门进行交换。按照统一部署,黑龙江省每年都积极协调军区、边防、外事、海关等部门,周密安排联合监测工作。几年来,中俄跨界水体联合监测取得了良好成效,中俄双方开展联合监测20多次,交换数据两万多个,受到中俄环保合作分委会的高度评价,是中俄环保领域合作中进展最快的一个方面,同时也为两国开展跨界水体环境保护交流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严格防控环境风险隐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赢得俄方广泛理解和肯定

  一是全面消除环境风险隐患。针对松花江流域产业布局环境风险高、俄方高度关注的现状,黑龙江省提出了“力争不发生,发生能控制,污染不蔓延,确保不入江”的应急工作原则,佳木斯黑龙农药化工、中煤龙化哈尔滨煤化工、黑化集团三大风险源已得到妥善处理。

  黑龙农药化工公司处于松花江下游敏感地区,其排放异味的污水引起俄方的关注。企业虽然能够满足我国排放标准,但由于中俄两国环境标准差异较大,为彻底消除环境影响,黑龙江省环保厅于2010年对黑龙农药化工公司进行了劝停。目前,企业已全面停产,设备已拆除,厂房处于闲置状态。为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黑龙江省在“十二五”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将松花江佳木斯段设置为环境风险控制单元,确保跨界水体水质安全。

  二是积极稳妥地处理环境突发事件。中国和俄罗斯远东地区的跨界河流有数千公里长。俄罗斯远东地区人口少,经济发展程度低,但生态环境比较好。中国方面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给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压力,也影响到了远东地区。不可否认,过去在流域内,两国均发生过环境突发事件,但中国政府不推卸责任,不回避问题,不指责对方,不仅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还提出全面治理界江污染,主动承担发展中大国的责任。

  黑龙江省在处理这类问题上一直本着友好、坦诚、务实、合作的态度,加强沟通、增进理解、消除疑虑、提高互信,做到以邻为善,以邻为伴,绝不以邻为壑。这里简要回顾一下过去曾经发生的一些环境污染事件以及处置情况。

  2005年11月,松花江发生水污染事件。中国政府提出把污染控制在黑龙江境内,不流入俄罗斯境内,为此动用数千军民在抚远水道冰河上筑起一道长数公里的大坝,把污染团截流在黑龙江,没有影响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的用水。全国环境保护系统也吹响集结号,来自祖国各地的环保工作者连续50多天奋战在一线,开展监测和处置。同时,还按照胡锦涛和温家宝同志的要求,全力加强与俄方的合作,为俄方提供了如活性炭、色谱仪等必要的物资支持,并邀请俄方专家参与制定有关防治计划,最终赢得了俄方政府和居民的理解和信任。

  2006年9月,吉林/牛河发生水污染事件。应俄方要求,中俄紧急开展联合监测工作。在监测中,我们没有测出萘污染物,中方的数据和俄方吻合,科学地表明松花江和黑龙江没有受到/牛河水污染事件的影响,证实了我国政府向俄罗斯通报情况的真实性,也彻底打消了处在黑龙江下游的哈巴罗夫斯克人民的疑虑。

  2006年11月,俄方在下列村和哈巴市发现樟脑,请求中方分析松花江水中和同江区域水中樟脑的含量并通知俄方结果。中方经排查监测,没有发现事故排放和违法排放的企业。此次监测完全是应俄方要求而特意开展的,俄方对中方的积极配合表示感谢,并称俄方在以后的监测中也没有测出萘。

  总之,在处理这些环境突发事件上,我们都本着友好合作、公开透明、科学和负责的态度来应对,不断增强双方的沟通、理解和互信。这些应对措施也得到了俄方高度评价。

  深化各领域的交流合作,以卓有成效的成果推进双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

  一是建立完善合作机制。在中俄两国环保分委会合作框架下,黑龙江省与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阿穆尔州、犹太自治州、滨海边疆区等边境地区签署了环境保护领域合作协议。黑龙江省黑河、佳木斯、鸡西市分别与俄罗斯阿穆尔州、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滨海边疆区也签署了地方间的合作协议,为深化双方环境保护交流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对俄环境保护宣传。为了让俄罗斯政府和边境地区居民更多地了解黑龙江省界河污染防治情况,我们不断加强对俄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到俄罗斯访问时,每次都详细介绍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松花江水质改善情况。笔者出访时,多次接受俄罗斯国家和地方新闻媒体采访,改善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认识和态度。现在,在处理环境问题时,俄方已由原来的简单指责转变为双方相互研究、共同协商。

  三是密切双方人员交流与技术合作。在中俄双方共同努力下,黑龙江省与俄方的环保交流合作由过去的单纯关注水质,扩展到固体废物治理、环境宣传、环境科技、自然保护区管理等多个领域。

  目前,黑龙江省三江、洪河、八岔岛和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都在中俄环保合作分委会框架内,积极与俄开展合作。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与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犹太自治州签署“共同联合保护乌苏里江、黑龙江流域自然环境合作协议”。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GEF湿地项目推动中俄合作,双方共同致力于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黑龙江省先后与俄方开展了黑龙江流域环境保护学术交流会、“同饮一江水、共筑环保情”为主题的生态体验环保交流等系列活动,形成了相互信任、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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