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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办公厅公开征集食品快速检测方法

2016.10.25

  食品快检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辅助技术手段,在日常检查、重大活动保障、案件查办等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快推进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制定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涉及食品中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真菌毒素等快速检测方法,目录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申报的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应具备前期试验、科研等工作基础。

  申报单位应为相关领域的检验机构、科研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企业,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能够提供《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征集技术要求》(附件2)所列栏目的各项内容,并对填报内容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报送方式和时限

  (一)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征集技术要求》,并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时请注明“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申报材料”字样。

  (二)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1月5日。

  联系人:金绍明、张敏

  联系电话:010-67095928、010-88331033

  电子邮箱:kbsbzglc@cfda.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2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定所(邮编:100050)

  附件1

  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征集目录

序号检测方法名称
1食品中有机磷类及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
2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类成分的快速检测
3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的快速检测
4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的快速检测
5食品中罂粟壳成分的快速检测
6食品中苏丹红的快速检测
7食品中罗丹明B的快速检测
8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快速检测
9食品中呕吐毒素的快速检测
10食品中亚硝酸盐的快速检测


  附件2

  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征集技术要求

  申报单位(盖章):

方法名称
申报单位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
适用范围

方法原理

试剂与材料

环境指标

样品制备

分析步骤

结果判定

方法性能指标假阳性率:       假阴性率:
Ⅰ定性类方法:检出限:         报告限度:    选择性:      测定范围:     耐用性:
Ⅱ半定量和限度方法:重复性:     准确度:      检出限:     报告限度:     选择性:    测定范围:       线性:    中间精密度:      再现性:     耐用性:
Ⅲ定量方法:准确度:     检出限:      报告限度:    选择性:      测定范围:       耐用性:

编制说明1.快速检测方法食品基质适用范围确定依据;

2.快速检测方法确定样品前处理方式依据;

3.快速检测方法性能指标优化过程及实验数据;

4.快速检测方法与对应项目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经验证的规范方法所测结果的一致性比较实验数据;检测结果可根据实际定性或者定量结果,采取卡方、F检验等方法进行一致性分析,并给出相应置信区间或者结果偏差范围。

5.其他指标数据如快速检测方法检测成本(单一或者批量检测费用)、检测时间(应给出具体单一指标测定的单位时间,可通过批量检测计算)、检测细节需培训情况、所用附带设备及试剂耗材的专属性、方法特异性(交叉反应率等)、产品的信息和数据电子化部分,应考察数据上传、管理、传输、防护、验证、备份等具体内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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