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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通报5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饮料等

2020.1.19

  1月17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了近期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饮料、保健食品、蛋制品、豆制品,共计280批次,其中合格275批次,不合格5批次,本次抽检合格率98.2%。

  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1批次为:河西区体北道与环湖东路交口市场内157-158号**(张文铃)摊位销售的小黄花鱼(生产日期/批号:2019/9/9)检出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天津市东丽区维强大肉部销售的猪肉(生产日期/批号:2019/8/15)检出沙丁胺醇。

  沙丁胺醇是“瘦肉精”中的一种,属于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β兴奋剂)。该类药物能够促进动物体蛋白质沉积、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积,提高瘦肉率。《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35号公告》中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另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天津市河北区乐迪蔬菜市场中山公园路分市场D3 1-4李永强(1)摊位销售的韭菜(生产日期/批号:2019/9/24)检出腐霉利超标。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饮用水检出条件致病菌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分别为:天津市南开区聚文缘家政服务中心销售的标称天津市盛思特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美登高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18.9升/桶 生产日期/批号:2019/10/22)、天津市河北区永吉浩洋桶装水销售中心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康甜源饮品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规格型号:18L/桶 生产日期/批号:2019/11/18)。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执法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记录。相关查处情况按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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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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