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条非法衍生的利益链,这次“瘦肉精”事件揭露和处理的仅仅是整个利益链的养殖生产和运输流通环节。养殖户非法使用的“瘦肉精”是从哪里来的?是谁在生产制造“瘦肉精”?什么时间开始、在哪里生产?生产了多少“瘦肉精”?是哪些人、通过什么渠道销售?卖到了哪里?除了河南已发现的几个县区,其它省、市、区,还有没有销售和使用?除了要搞清楚“瘦肉精”的来源和去向,还需要搞清楚,吃了“瘦肉精”的猪,除了双汇济源公司和南京市场之外,其他地区和企业还有没有?在已经曝光的养殖户之外,在已经曝光的双汇之外,“瘦肉精”事件到底是一个孤立的个例,还是一个行业的普遍潜规则?

  “瘦肉精”事件又一次曝光,让公众的警觉几乎无处逃避。我们能警觉的只是我们已发现的,而那些潜伏在幽暗角落中的食品之恶,非经彻底清查,大概很难现形。为了修补监管信誉,重建公众信心,监管部门有义务、有责任搞清楚并回答疑虑在公众心中的搞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