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关于平湖油气田调整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5.06
  • 名  称

    关于平湖油气田调整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索 引 号000014672/2024-00167

    分  类海洋生态环境管理

  • 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

    生成日期2024-04-29

  • 文  号环审〔2024〕46号

    主 题 词

关于平湖油气田调整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平湖油气田调整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在平湖油气田实施12口调整井。其中,在PH-DPP平台利用老井侧钻6口,包括5口采气井和1口采油井;在BJT-WHPA平台利用老井侧钻5口,预留井槽钻1口,包括5口采气井和1口采油井。PH20、PH17调整井部分井段采用水基钻井液,其余调整井均采用油基钻井液,先期采用天然能量方式开发,后期采用人工注气方式开发。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可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油基钻井液、含油量超过8%的水基钻井液及钻屑运回陆地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合格的食品废弃物除外)全部运回陆地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钻井平台机舱含油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运营期含油生产水依托现有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海,排放量不得超过原环评批复总量。

  (二)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安全规程,加强随钻监测,配备安全有效的防喷设备、压井材料及井控设备,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统。

  (三)加强地质性溢油风险管理。加强注气作业管理水平,严格按照设计注入压力和注入量作业,建立动态监测系统,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注入压力和注入量,确保注采平衡。

  (四)切实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发生溢油事故后,应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按照规定报告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东海局),并及时通报浙江省渔业、海事部门和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

  三、太湖东海局负责该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报告表送太湖东海局。

  生态环境部

  2024年4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海警局,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4月29日印发


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