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关于同意三澳核电厂1、2号机组役前及在役检查无损检验技术能力验证方案的复函

2024.3.20

原文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7/202403/t20240320_1068863.html

名  称

关于同意三澳核电厂1、2号机组役前及在役检查无损检验技术能力验证方案的复函

  索 引 号000014672/2024-00121

  分  类核设施安全监管

  发布机关国家核安全局

  生成日期2024-03-20

  文  号国核安函〔2024〕25号

  主 题 词

关于同意三澳核电厂1、2号机组役前及在役检查无损检验技术能力验证方案的复函

  

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恳请批复〈三澳核电厂一期工程役前及在役检查无损检验技术能力验证方案〉的请示》(广核苍〔2024〕39号)收悉。经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三澳核电厂一期工程役前及在役检查无损检验技术能力验证方案》(053-BJ-R-2023-J15-OTS-009,B版)基本满足《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部件在役检查规则》(RSE-M 2010版+2012补遗)要求,可用于三澳核电厂1、2号机组役前和在役检查无损检验技术能力验证工作。

  你公司应有效运行核质量保证大纲及相关控制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核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在役检查大纲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的监督检查。

  特此函复。

  国家核安全局

  2024年3月15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华北、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