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国务院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今年 1月环保部颁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在中央政策推动下,全国20多个省份相继发布了地方“土十条”,各地纷纷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中科院土壤环境与污染修复重点实验室主任周东美教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同济大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常务副院长李风亭教授等提出,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自1995年颁布至今已有20多年,当前环保部正在就土壤环境标准的修订征求意见。我国土壤类型成百上千,重金属就有数十种,不宜制定全国统一标准。他们建议按照区域、土壤类型划分,更有针对性地制定差异化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周东美表示,标准制定一定要有科学理论、科研成果的指导与支撑,要引导科学家做更多的研究、实验,从而科学合理地制定土壤环境标准。同时,在土壤的改良和修复方面,还要积极推进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产学研”相结合,共同促进我国土壤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