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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监测管理标准(WS/T 841—2024)正式发布

202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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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4年5月8日发布了新的行业标准——《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监测管理标准》(WS/T 841—2024),该标准自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项标准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药品使用监测管理方面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旨在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和严格的执行标准,全面提升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使用监测管理水平。

该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组织起草,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组织技术审查、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负责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清华大学药学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新标准详细规定了药品使用的监测范围、管理机构职责、工作程序、系统建设与安全管理要求及监测数据的全流程管理要求。它适用于各级卫生健康委药政管理部门、技术支撑单位以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确保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此外,新标准强调了数据安全的重要性,要求运维管理方根据数据分类和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技术与管理措施,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还提出了对质控错误率较高的机构退回重报的处理方式,以及对异常数据处理的详尽规则,确保数据的准确可靠。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新标准中还包含了详细的工作流程图、后置质控规则和前置质控规则等附件,为各相关机构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和质量控制方法。

此次标准的发布和应用将有助于加强药品使用的监督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同时也促进了我国医疗健康信息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预计在未来的实施过程中,这将有效推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管理和使用方面的标准化、科学化发展。

《药品使用监测数据采集表单及填表说明》包括数据采集相关表格及账户信息相关表格,相关表格包括但不限于: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目录;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入库情况;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出库情况;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情况; ——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信息;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监测联络人信息(本年度新增机构填写);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监测联络人信息(修改原有联络人信息);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信息(已有账号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名称变更、机构注销)
可点击附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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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监管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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