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机制的建立,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生态学研究所所长张大勇认为,雾霾的出现,令各地政府认识到区域协同的重要性,有助于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要以联手治霾为契机,形成倒逼机制,大力推动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统筹规划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统筹区域环境容量,统筹科技资源配置,健全利益决策和协调机制,建立资源补偿和生态补偿机制,形成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的有效激励机制,使京津冀实现绿色高效发展。

  【政策背景】

  2013年6月,国务院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将“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作为单独一条措施列出,进一步明确了区域联防联控在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地位。作为“国十条”的配套措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强化污染物协同减排,防治机动车污染;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组织实施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等。2013年10月23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在北京实质性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