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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开出金华市首张农村垃圾分类罚单

2018.6.06

6月5日上午9点,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前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塘岭金村村民任某随意堆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这是浦江县自《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6月5日正式施行全县首例,也是全市首例罚单。

浦江县开出金华市首张农村垃圾分类罚单

  《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本月5日起正式实行,条例规定了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保障与促进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浦江县即刻开展宣传单走村进户、宣传信息网上发布、宣传报道传统媒体发布等多渠道宣传。

  但仍有人存在侥幸心理,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前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垃圾分类检查工作过程中发现任某存在违规分类行为,执法人员当即进行劝阻,并向其讲解了《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法规条款,要求其限时整改。在条例实施的第一天突击检查中再次发现该户违规堆放生活垃圾,执法队员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经复查,当事人逾期拒不整改。对此,浦江县前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实确切证据后,依据《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任某发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50元罚款。

浦江县开出金华市首张农村垃圾分类罚单

  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发挥村规民约制度杠杆,完善红黑榜制度、微信点评制度、卫生费制度等创新举措,层层落实村、镇、县三级责任,切实做好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发动社会各类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创新。为最大化巩固垃圾分类工作长效,浦江县将发挥工作合力,开展垃圾分类“百日行动”,助推垃圾分类工作在浦江全域走上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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