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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通报2批次不合格餐饮食品

2020.2.06

  2月6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水产制品2类食品250批次样品,发现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蒂巴因、罂粟碱、可待因、那可丁指标。

  通报显示,义龙新区白味火锅店使用的火锅底料检出那可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义龙新区鑫媛柴火鸡餐馆使用的糍粑辣椒检出蒂巴因、罂粟碱、可待因、那可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罂粟壳,又名“御米壳”,俗称“米壳”。罂粟壳中含有可待因、罂粟碱、蒂巴因、那可丁等生物碱类物质。罂粟碱是临床用于治疗心血管痉挛等的处方药;可待因属于阿片类生物碱,是国家特殊管制的麻醉药品;蒂巴因可从罂粟分离出来,有麻醉作用。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中明确表示,罂粟壳为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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