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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印发质量兴省工作要点 环境质量要达到功能区要求

2013.7.03

  海南省日前印发《2013年质量兴省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求提升产品、服务和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施低碳经济,淘汰落后产能,维护海南生态安全。

  《要点》要求,全省COD、氨氮、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之内。生态环境质量、人居环境质量和城乡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

  由于经济建设缺乏规划,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对此,《要点》要求,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保障农村饮用水质量安全;逐步完成185个典型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界定和污染源清理整治工作。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评估;加强口岸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重大疫情检测,建立健全外来有害生物防控体系。

  《要求》提出,加大节水、节能、节煤、资源综合利用的标准化工作力度,制定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废弃产品回收和再利用、替代能源、农村沼气利用等一批节能减排标准,淘汰落后产能技术,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技术。

  记者了解到,2013年,海南省要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20.05万吨以内,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2.3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78万吨以内,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0.95万吨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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