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肺结核、慢阻肺等慢性感染性疾病除外)。

  4、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应以口服或肌肉注射(即通常的“屁股针”、手臂扎针等)为主,严格控制静脉输液(即打点滴)或静脉推注的形式使用抗菌药物。

  《意见》要求,术前、术后预防性抗生素不得随意开,除非特殊情况,不能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新品种、价格昂贵品种或多种抗菌药物联用作为预防用药。

  《意见》还对医生使用抗生素的情况规定了考核指标,滥用抗生素的,将影响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