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关于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3.8.18

原文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11/202308/t20230818_1038905.html

名  称

关于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00014672/2023-00244

  分  类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

  生成日期2023-08-04

  文  号环审〔2023〕84号

  主 题 词

关于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黄规计〔2022〕42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总体意见

  工程位于黄河干流中游,坝址位于山西省临汾市吉县文城乡与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阁楼乡交界河段,距下游壶口瀑布约10.1公里。工程开发任务以防洪减淤为主,兼顾供水灌溉和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正常蓄水位627米,汛期限制水位617米,死水位588米,总库容130.59亿立方米,调节库容34.61亿立方米,防洪库容12亿立方米,调水调沙库容20亿立方米,拦沙库容93.42亿立方米,具有不完全年调节性能。水库通过拦沙、与小浪底联合调水调沙运用等,调整黄河下游水沙关系,提高水流输沙能力,减缓河道泥沙淤积,维持主槽过流能力。工程年均供水量23.46亿立方米,其中替代现状扬黄、提灌工程供水量22.51亿立方米,新增供水0.95亿立方米。坝后电站总装机210万千瓦。工程枢纽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洪排沙建筑物、引水及发电系统等组成。其中,挡水建筑物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215米,坝顶长990米。泄洪排沙建筑物包括8个排沙底孔、4个泄洪中孔和3个溢流表孔,均采用挑流消能。发电引水建筑物位于右岸,坝后式发电厂房布置6台单机35万千瓦发电机组。晋、陕两省供水取水口分别布置于两岸,设计流量均为160立方米/秒;两省输配水工程单独立项,不纳入本工程。

  工程建设总体符合《黄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黄河流域防洪规划》,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等基本协调,已列入国务院重点推进前期工作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及水利部2023年重点推进的重大水利工程清单,水利部以水规计〔2023〕111号文件出具了可研审查意见。工程实施将导致黄河中下游水沙情势、河道形态等发生深刻变化,对黄河蛇曲地质遗迹、壶口瀑布景观、小北干流湿地生态系统等影响较为显著,与黄河中下游现有水利工程联合运用还将对下游及河口生态环境产生叠加累积性影响,存在一定生态环境风险。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后,上述影响和风险可以得到一定程度减缓和控制。考虑到工程是黄河水沙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黄河长治久安等具有重要意义,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水沙情势影响。工程实施后,水库正常蓄水位时将淹没202.1公里流水河段,原有天然河流形态消失,河段水面面积、水深等明显增加,流态将由急流型转变为库区缓流型。受工程调度运行影响,坝下河段水文情势较天然状况发生显著改变,年内径流均化现象明显,具有重要生态作用的中小洪水明显减少。工程电站参与日调峰运行,造成下游河道日内流量、水位等波动明显。工程拦沙运行期间出库沙量及水体含沙量大幅降低,长期清水下泄将对下游小北干流河段产生持续冲刷,河段平均刷深预计达2米以上,潼关高程明显降低,导致小北干流等河段平滩流量大幅增加。工程汛期泄洪和调水调沙等,还可能产生气体过饱和、低溶氧现象。在当前黄河中下游径流量持续衰减、输沙量大幅下降的形势下,古贤、小浪底的拦沙期将进一步延长,工程实施对黄河中下游的影响将更加深远。

  (二)水环境影响。库区黄河干流河段现状水质总体满足Ⅱ类河流水质标准,部分支流水质存在超标现象。经预测,工程运行期库区各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指标基本满足Ⅱ类湖库水质标准,但总磷、总氮难以达到Ⅱ类湖库水质标准,部分支流汇口及库湾存在发生水华的风险。工程供水产生的新增退水将对受纳水体造成不利影响。工程西磑口料场位于河津市西磑集中供水水源地,料场开采及炸药爆破等将对其产生影响。隧洞等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突涌水和局部渗漏等,周边出露泉点可能受到影响。工程运行将产生明显滞温效应,造成春夏季下泄水温度较天然状况降低,秋冬季下泄水温度升高。

  (三)蛇曲地质遗迹影响。工程所在的大北干流河段有黄河干流发育规模最大、保存最完好、分布最密集的河流蛇曲地貌,具有稀有性、典型性和科研、景观价值,建有山西永和黄河蛇曲国家地质公园、陕西延川黄河蛇曲国家地质公园、陕西省清涧无定河曲流群省级地质公园、山西黄河乾坤湾省级风景名胜区等多个以峡谷嵌入式曲流群地质遗迹景观和地貌景观为主体的环境敏感区。工程运行后库区水位抬升将对部分地质遗迹和景观产生不可逆的淹没影响,正常蓄水位时将淹没山西永和黄河蛇曲国家地质公园100%的一级保护区、陕西延川黄河蛇曲国家地质公园约87%的一级保护区、陕西省清涧无定河曲流群省级地质公园约48%的一级保护区,乾坤湾、清水湾、仙人湾等核心地质地貌景观将发生改变,受影响河段的河流蛇曲形态基本消失。

  (四)壶口瀑布景观影响。壶口瀑布位于工程坝址下游10.1公里处,依托瀑布建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地质公园。水库建成后,蓄水拦沙和水沙调控将对壶口瀑布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产生影响,导致壶口瀑布规模、形态、颜色等与天然状态相比发生较大改变,呈现景观单一化且以清水瀑布为主,冬季水库下泄水温度较天然状况高将导致冰瀑景观出现概率大幅降低。工程施工道路、皮带机输送线路等施工布置涉及风景名胜区,将对其产生一定影响。

  (五)小北干流湿地影响。工程坝址下游小北干流河道宽浅游荡,河势摆动频繁,裸滩、河心洲发育,形成了大片沿河洪漫湿地,是黄河干流三大河流湿地集中分布区之一,是黑鹳、大天鹅、白琵鹭等珍稀保护鸟类的重要栖息地,建有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山西运城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工程运行期小北干流河段主槽刷深,河势摆动频率降低,平滩流量大幅增加,漫滩洪水减少甚至消失,削弱洪漫湿地水源补给,远离河槽侧湿地植被类型可能由湿生向中生或旱中生植被演替,湿地面积萎缩,将对在此栖息的鸟类产生影响,同时增加“湿退人进”的风险,小北干流湿地的结构和功能将受到显著影响。

  (六)水生生态影响。工程所在的黄河中游北干流河段,峡谷急流段和宽谷缓流段并存,生境类型丰富,是黄河中游鱼类的重要生境。评价河段共调查到鱼类47种,其中鲤科鱼类28种,有大鼻吻鮈、赤眼鳟、兰州鲇、乌鳢等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历史记载评价河段分布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北方铜鱼,但近20年未在该河段捕获到。水库将淹没202.1公里的流水生境和2处产卵场,喜流水生境的鱼类将向库尾及上游适宜生境迁移,喜缓流和静水鱼类将逐渐成为库区的优势种类,库区河段鱼类种群结构将发生改变,流水生境消失将导致该河段不再具备作为北方铜鱼适宜生境的条件。水库大坝建设进一步加剧河段阻隔影响和加深生境破碎化程度、坝址下游水文情势显著改变导致对鱼类繁殖具有重要作用的中小洪水基本消失、电站日调峰导致下游水位频繁波动、调水调沙运用导致下泄水泥沙含量急剧增加和溶解氧减少、水库滞温效应、泄洪导致的气体过饱和现象等,均会对鱼类产生较大影响,鱼类多样性将下降。

  (七)其他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区域位于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植被类型以自然草地和灌丛为主,白羊草、蒿类草丛和荆条、酸枣、虎榛子灌丛等较为常见,分布有银杏、翅果油树、刺五加、水曲柳、金钱豹、原麝和褐马鸡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以及国槐古树。工程实施将淹没、占用和破坏部分植被及野生动物栖息地,施工活动可能对野生动物造成惊扰和伤害。工程施工及运行产生的污(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造成不利影响。

  三、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黄河中下游整体保护。组织开展黄河中下游水利水电开发和调水调沙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工作,系统调查和总结已实施工程的实际环境影响、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及流域生态系统变化趋势,提出相关已建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完善意见和改进要求,并推动落实,尽可能降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在此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下阶段统筹考虑黄河水沙情势变化、气候变化、水沙调控环境影响等的耦合作用,深化古贤等建设、运用对黄河中下游的叠加累积影响研究,提出整体性保护对策措施,强化对壶口瀑布、黄河中下游及河口湿地、水生生态的保护,蓄水前形成古贤等重大工程累积性影响专题研究报告并报我部。

  (二)严格保障生态环境用水。严格落实工程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和生态调度方案,工程初期蓄水期和运行期,11月至翌年3月下泄生态流量不小于180立方米/秒(夜间)和200立方米/秒(昼间)、4月至6月下泄生态流量不小于240立方米/秒、7月至10月下泄生态流量不小于336立方米/秒,并根据壶口瀑布景观需要加大下泄;在4月中下旬塑造6天至8天流量在600立方米/秒至1100立方米/秒范围的人造洪峰过程,刺激鱼类产卵;拦沙初期结合调水调沙,塑造3000立方米/秒至4000立方米/秒的漫滩洪水,保障小北干流湿地水源补给。工程初期蓄水采用导流洞内设置的生态流量孔、排沙底孔等下泄生态流量,运行期通过发电机组下泄生态流量。同步建设坝下生态流量在线监控系统,开展生态流量实时监控。

  下阶段根据壶口瀑布、小北干流湿地、水生生态等用水需求及对工程运行调度的要求,统筹考虑工程防洪减淤、供水灌溉、发电等运行以及与小浪底水库联合运用等,进一步优化完善工程运行调度方案,编制生态流量泄放及生态调度专题报告,经批准后实施并抄送我部。严格将生态流量下泄、壶口瀑布景观流量保障以及小北干流湿地补水、鱼类繁殖期生态调度纳入运行调度规程。优化调水调沙运用时段,避开鱼类繁殖期和湿地植物种子生长期。同步研究完善小浪底运行调度方案,为黄河下游湿地补水和鱼类繁殖期生态调度奠定基础。定期开展湿地和鱼类生态调度效果跟踪监测和评估,并对生态调度方案进行适应性优化调整。蓄水前建立工程运行调度会商和信息通报机制,建议邀请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和晋、陕两省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工程下游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行政主管部门等参与年度调度会商,确保生态流量泄放纳入年度运行调度。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严格做好库区水环境保护,蓄水前开展库区生态环保清理,编制库底生态环保清理报告,并报送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和晋、陕两省生态环境部门。制定水库库区水环境保护规划,确保库区水质满足相应水质标准要求。运行期禁止在库区开展网箱养殖等不利于库区水质保护的养殖行为,定期开展库区漂浮物清理。商请并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库周环境管理,严格控制入库污染负荷,制定入库支流污染治理方案,细化治理任务、时间节点及责任主体。加强库区水体营养状态监测,针对富营养化水域采取相应防控措施。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对供水口门所在区域实施物理隔离防护,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开展水下泥泵补沙作业。建立库区及上游水质在线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依法备案,完善水环境风险防控机制,一旦出现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妥善处置。

  加强坝下河段水环境保护与监测,下阶段组织开展多泥沙河流水沙变化下的藻类响应、污染迁移转化规律变化以及古贤、三门峡、小浪底联合运行下库区水质演变等研究,根据研究成果进一步完善相关保护措施。统筹做好受水区水环境保护工作,配合地方政府编制受水区水污染防治规划,明确落实各项治理措施的责任单位、进度计划和资金保障,加强受水区新增退水治理;供水区被替代的现有取水口应依法关闭并核减取水量,退还被挤占的生态用水;上述要求应纳入另行开展的晋、陕两省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西磑口料场使用前,完成西磑集中供水水源地迁移,落实水源替代工程建设,确保符合法律要求和供水安全。下阶段进一步开展隧洞及施工支洞沿线水文地质调查,施工过程中加强地下水监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及时采取相应的止水或注浆加固措施,减缓对地下水的直接影响和对泉点、植被等可能产生的次生影响。做好施工区域分区防渗和土壤环境监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引水发电取水口和供水取水口采取叠梁门分层取水措施,减缓低温水影响;下阶段继续开展工程分层取水措施专项研究和论证,开展专项设计,根据水工模型试验结果,进一步优化相关设计参数,确保措施运行效果。制定分层取水设施运行期调度运行规程,设置库尾、坝前、坝下河道水温监测系统,运行期对水温进行长期系统监测。进一步优化泄洪建筑物设计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减缓水库泄洪产生的气体过饱和影响。结合小浪底联合调水调沙运用,开展黄河下游至河口水温的叠加累积影响监测及专题研究。

  (四)严格落实蛇曲地质遗迹保护措施。在相关主管部门指导下,在蓄水前完成受影响地质公园园区及其外延区域、库区上游地质遗迹详查工作,采用先进多媒体数字技术方法,构建淹没影响区域的地学研究、科普教育等系统资料体系。加快开展受影响地质公园区内重要地质遗迹的深化科学研究工作,力争在受到淹没影响前完成。在水库蓄水前,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现有地质公园规划进行必要的修编和调整,加大对园区内地质景观和遗迹的保护与必要的资金投入;改建晋、陕两省地质公园内现有的2座博物馆,采用多媒体数字技术,对黄河蛇曲演化过程、三维数字化成果、相关科研成果、科普纪录片等进行宣传展示。运行期持续开展地质环境跟踪研究,就地质遗迹相关演变进行监测和研究,根据成果强化地质遗迹生态环境保护。配合并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加强黄河北干流河段同类蛇曲地貌景观的保护,研究制定专项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方案、资金保障、责任分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五)严格落实壶口瀑布景观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布置,尽量减少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内的临时工程和施工扰动,采取绿色施工工艺和技术,强化景观设计,避免对景观造成不利影响。进一步优化工程调度,保证白天观景时段壶口瀑布流量不低于200立方米/秒,同时严格控制白天调峰发电流量变幅,避免观景时段壶口河段水位、流量出现明显波动;观景时段内,保证各月流量尽量保持在现状年各月的流量范围内,全年白天观景时段内较佳观瀑流量600立方米/秒至1150立方米/秒出现的天数不少于现状年均水平的113天,保留瀑布景观形态、规模的多样性;在法定节假日和游客较多的7月、8月和10月,保证白天下泄流量原则上维持在600立方米/秒至1150立方米/秒范围之间。下阶段进一步细化瀑布景观水量保障调度方案,将瀑布景观水量保障调度纳入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在库区建设补沙设施,在观景时段对瀑布进行补沙,制定补沙设施调度运行方案,尽可能恢复各颜色瀑布出现概率,保障淡黄色、黄色瀑布出现的天数分别不少于现状年均水平的116天、61天。进一步细化库区取沙及坝下补沙设施设计方案,同步建设补沙设施运行在线监控系统。

  研究建立水库多目标调度和壶口瀑布用水联动保障机制,建立壶口景观与水库调度的动态反馈系统,根据景观的实时动态监测数据,对水库下泄流量、含沙量等进行动态调整。开展基于景观生态多目标保护需求的水库调度优化、补沙措施效果跟踪评估及优化、局地气候和冰瀑变化及保护措施、瀑布相关河道侵蚀演变、水环境变化与瀑布景观影响等相关专题研究,根据研究成果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保证景观多样性。针对壶口河段流量、含沙量、水质以及瀑布景观开展长期跟踪监测,必要时优化相关保护措施。

  (六)严格落实小北干流湿地保护措施。运行初期结合工程调水调沙塑造一定量级漫滩洪水,对湿地进行生态补水;下阶段深入开展小北干流湿地生态系统综合调查、湿地生态需水及水文响应机理研究以及工程运用条件下的小北干流冲淤演变动床试验,进一步深化对小北干流湿地影响的认识和优化工程湿地补水生态调度方案。充分借鉴小北干流河段已实施的鸟岛保护和洽川段湿地保护经验教训,在小北干流汾河入黄口、永济段、渭河入黄口等鸟类分布相对集中的区域,人工营造乔灌草结合、适宜多种鸟类栖息的大面积生境,补偿鸟类生境损失。工程运行期,加强拦沙期小北干流河道冲淤和平滩流量变化观测,根据漫滩洪水变化、河势及湿地演化情况,结合湿地保护需要适时实施湿地生态补水工程,保障湿地水源补给。开展湿地补水工程及鸟类生境补偿工程专项设计,会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湿地修复补偿措施的用水、用地等保障。

  研究制定小北干流湿地保护管控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等湿地的管理和保护,减少人类活动对湿地的影响。工程建成前,建立健全小北干流湿地生态系统监测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对河段河势、水文泥沙、河流水质、地下水、湿地景观格局、湿地植被、湿地鸟类等进行长期系统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成果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对湿地的保护。联合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以及黄河中下游湿地保护区管理机构,建立工程调度信息和湿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共享机制,统筹建立完善黄河中下游和河口湿地监测网络,系统开展古贤、小浪底联合运用下的湿地生态环境监测,持续跟踪评估工程运行对黄河中下游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开展湿地演变趋势、工程影响跟踪评估、生态调度方案适应性调整、湿地保护修复对策措施等专题研究,强化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技术支撑。

  (七)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将黄河干流古贤库尾至规划碛口枢纽坝址30公里河段、禹门口至潼关132.5公里河段,支流无定河清涧县高杰村至河口29公里河段、汾河三交河汇口至入黄河口45公里河段、渭河长涧河汇口至入黄河口30公里河段等划为鱼类栖息地进行保护,栖息地河段内不再进行水利水电等拦河闸坝工程建设,根据需要实施必要的生态修复和保护。进一步开展坝址下游渭河、汾河、伊洛河、沁河等主要支流水生生态调查,结合鱼类群落结构、水生生境状况研究进一步扩大鱼类栖息地和调水调沙期鱼类庇护场范围。抓紧制定鱼类栖息地保护规划,细化保护措施布局安排,明确关键时间节点、责任主体、经费保障,建立长效保护机制,确保相关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建设过鱼设施,采用集鱼船加运鱼车的形式下行过鱼,同步建立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初步设计阶段完成过鱼系统专项设计,进一步优化系统布置、结构和参数,制定运行期过鱼运行规程,运行后同步开展过鱼效果监测评估和必要的适应性优化工作,确保长期有效运行。预留上行过鱼设施投资和相关空间,开展坝下及相关区域鱼类集群分布情况监测和研究,根据监测和研究成果再行评估是否启动实施上行过鱼措施,有关监测和研究成果及时报送我部及国务院水生动物主管部门。

  初期蓄水前在古贤管理营地内建成鱼类增殖放流站,并形成运行管理和技术能力,统筹承担北干流河段鱼类保护任务。增殖放流对象包括黄河鮈、大鼻吻鮈、翘嘴鲌、赤眼鳟、兰州鲶、瓦氏雅罗鱼等,放流规模不小于200万尾/年,加快黄河鮈、大鼻吻鮈等人工驯养繁殖技术研究,尽快形成增殖放流能力。进一步强化流域生态修复和补偿,在小浪底下游补建鱼类增殖放流站,统筹承担三门峡、小浪底、西霞院等3座水利枢纽工程的鱼类保护任务。结合鱼类栖息地保护及流域生态保护需要,科学选择合适河段开展长期增殖放流,同步开展增殖放流标记及放流效果监测与评估,根据监测结果,必要时调整增殖放流地点、对象及规模。下阶段组织开展受影响河段北方铜鱼专题调查研究,积极助力物种保护;针对万家寨、龙口、天桥、三门峡、小浪底、西霞院等工程以及东平湖等湖泊开展连通性恢复专题研究,推动恢复黄河中下游河湖生境连通。

  (八)严格落实陆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前开展工程淹没和占地范围内动植物详细调查,针对发现的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向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涉及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附近施工的需开展红外相机连续监测,必要时优化施工布局和强化保护措施。对受影响的古树名木采取迁地保护等措施,移栽至业主营地内加强管护。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公益林、耕地的保护、恢复和补偿。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禁擅自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创新施工方法和工艺,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物生境的破坏。加强土石方平衡管理,减少弃渣;科学设置弃渣场,弃渣应全部运至规定的弃渣场,并做到先挡后弃,不得随意向河流倾倒。施工前对表层土壤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并回用,施工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弃渣场、施工迹地等实施生态修复,有条件或有必要的应同步开展生态修复。生态修复坚持因地制宜,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恢复和保护生物多样性,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和适宜的野生动物生境,初期可采用人工管护等措施,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蓄水前对淹没区野生动物进行搜救,对发现的受伤野生动物采取救护措施。下阶段,进一步优化工程及施工布置,严格避让山西管头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山西人祖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一级区,禁止在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二级区内布设临时设施。建立气候气象及生态环境长期监测体系,加强局地气候变化、区域生态环境演变、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等专题研究,开展库区消落带生态修复,有效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九)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工程建设运行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优先采取绿色施工工艺和方法,从源头降低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开工前,研究制定绿色施工方案,报送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晋、陕两省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针对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的管理。在移民安置过程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集中移民安置点、受影响企业安置、专项设施复建等工程,依法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预测与防控等专题研究,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开展适应气候变化专题研究,必要时,根据研究成果优化和强化相关保护对策措施。

  四、你委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生态环保措施落实机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总体方案,明确责任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可研、初设等设计阶段、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降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删减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相关建设内容及生态环境保护设施拟发生变化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及《水利建设项目(枢纽类和引调水工程)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环评相关手续。工程电站若参与水风光多能互补运行,应开展专题论证并征得我部同意。涉及环境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的工程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履行相关手续或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或淹没占用;结合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强化敏感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下阶段应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设计、专项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优化、细化、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明确时序安排及投资概算。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纳入施工、工程监理、环境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工程施工期根据每年施工计划制定年度环境管理工作方案,按要求开展环境监理,重点关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落实情况,未按要求落实的应及时纠正、补救,环境监理报告应作为环保验收的依据。编制并实施工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规划,形成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落实各项监测计划,确保各项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设施长期有效运行,就下泄生态流量及生态调度、增殖放流、低温水减缓、过鱼、栖息地保护、湿地保护等措施的有效性开展长期跟踪监测,相关监测数据和措施落实、运行的有关数据、影像等接入中控系统,适时纳入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适时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必要的优化。工程建设及运行期每年向我部报送生态环保工作年度报告,相关科学研究、监测评估等成果均应及时报送我部,并抄送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和晋、陕两省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工程运行期从发电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专门用于受影响区域的生态环境监测、研究、保护和补偿,资金的设立和使用应征求我部意见。

  蓄水前自行开展阶段环境保护验收,黄河中下游水利水电开发和调水调沙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古贤等重大工程累积性影响专题研究报告、生态流量泄放和多目标生态调度专题报告及主管部门批准情况、小北干流冲淤演变动床试验成果、小北干流湿地生态系统综合调查成果、湿地生态需水及水文响应机理研究成果、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及在线监测系统、低温水减缓设施及水温在线监测系统、过鱼设施及在线监控系统、壶口瀑布补沙设施及在线监控系统、鱼类栖息地保护规划、鱼类增殖放流站、壶口瀑布相关研究成果、地质遗迹研究成果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情况、地质公园博物馆建设情况、同类型蛇曲地貌景观保护规划及主管部门认可情况、库底生态环保清理报告、库区水环境保护规划、入库支流污染治理方案、库区及上游水质在线监测和预警系统等应作为主要验收内容,验收合格后方可蓄水。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适时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吕梁市、临汾市、运城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生态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工程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山西省、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你委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上述部门及吕梁市、临汾市、运城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23年8月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山西省、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吕梁市、临汾市、运城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人民政府,吕梁市、临汾市、运城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8月4日印发

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