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达到消除碘缺乏病标准的地区,进一步加强碘盐普及力度,提高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在碘缺乏病仍严重流行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通过监测预警,及时对高危人群采取应急强化补碘措施,防止地方性克汀病新发病例。

  在普及碘盐的同时,合理布设不加碘食盐的销售网点,方便因疾病等原因不宜食用碘盐的居民购买不加碘食盐。卫生部还将发布新修订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指导各省(区、市)在标准规定范围内,根据当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

  据介绍,今年5月15日是第18个“防治碘缺乏病日”,卫生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13个部委、单位将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以普及科学补碘知识,强化社会各界对消除碘缺乏病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