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许多读者看到报道后,称赞本报有责任意识。一名纪检干部给记者站打来电话,说“报道对促进内蒙古的生态保护有推动作用”。

  内蒙古农业大学环境工程学院的专家认为,任何项目在承建之前应该首先考虑到对环境的保护,既要发展经济,也要保护环境,经济的发展应该建立在友好型、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特别是在保护环境呼声非常强烈的今天,在明知不可为的情况下,发生破坏湿地的事情,非常不应该。

  内蒙古知名律师刘贺旺认为,根据有关法律,应该追究有关职能部门执法不力、不作为的行为。

  本报将密切关注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