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抗生素滥用之殇,绝不仅仅在医院的“药方”之上。一方面,尽管早在200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文要求——自2004年7月起,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销售处方药——但事实上,几乎没有几家药店墨守禁令,而区区1000元的罚款上限更成了制衡抗生素滥用的笑柄。

  毕竟,就算医院不卖抗生素了,它总还有别的去处,而盘踞在抗生素身上的利益关系,显然不是医院与医生所能承受之重。抗生素滥用的板子,千万别再落入蜻蜓点水的窠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