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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30家政府机构将完成节能改造可节能20%

2010.5.08

   北京市政府机关、市社保局、市审计局等30家政府机构今年相继启动节能改造。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全部改造年底前完工,届时这些政府机构可以实现节能20%。

   北京市对公共机构节能一直十分重视。2005年3月,北京市号召政府机构行动起来,带头节能节水,发挥表率作用,市政府与54家政府机构签订“政府机构节能责任书”,采取低楼层停用电梯、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实施政府机构绿色照明工程等措施,开展政府机构节能。

   今年起,针对楼房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高的情况,30家政府机构相继启动节能改造。据介绍,改造涉及建筑围护结构、空调系统、供暖系统、通风系统、照明系统、变配电系统、生活热水系统及其它用能系统7项内容。

   “空调和供暖系统,是7项改造内容中能耗最高的,耗能占到一半以上。这也是节能改造的重点。”负责具体实施改造工程的北京节能环保中心项目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时间进度,5月底前,30家政府机构所有的空调系统将完成改造。全部工程今年底前完成。

   节能固然是好事,可也有人担心,节能改造会不会成为变相装修?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改造不提高装修标准,涉及的连带工程,都是暂时拆除,改造后原样恢复。另外,30家政府机构实施方案全部经过专家评审通过,并向社会公开招标。”据了解,改造工程的投资成本,根据产生节能效益计算,5年左右时间投资可回收。

   30家政府机构实施节能改造工程后,预计总体节能率达到20%,初步统计,每年可降低能耗4600吨标煤,可减排12500吨二氧化碳。(记者 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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