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云南白药表示,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对云南白药保密配方及安全性的相关情况非常关注,已多次就此和企业进行面谈和电话沟通。公司将按监管部门要求完善后续工作,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以下为声明全文:

关于云南白药保密配方及安全性的说明

  公司关注到香港卫生署2013年2月5日20:00发布的公告,在此,公司就产品有关情况给社会公众带来的困扰深表歉意。现就有关检出“乌头类生物碱”一事做如下说明:

  一、云南白药创制于1902年,1956年国务院保密委员会将云南白药处方、工艺列为国家保密范围(战备物资)。

  二、云南白药配方中含有乌头碱类物质。含有乌头碱类成份的药材在炮制前后毒性的变化与双酯型乌头碱的含量有密切关系、毒性完全不同。通过炮制,乌头碱水解成乌头次碱并进一步水解成苯甲酰乌头原碱,可使毒性大大降低。云南白药通过独特的炮制、生产工艺,在加工过程中,已使乌头碱类物质的毒性得以消解或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