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请表和项目信息表(附件2和3)。

  3.项目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和推荐部门公章,由推荐部门正式行文报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推荐部门是指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申报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中央级研究院所可直接申报项目。

  4.正式行文同时,请将项目申请表及项目信息表的电子版发至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电子邮件地址见下文),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马其顿合作项目”。未提交电子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和执行通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31日。

  2.项目执行通知将于本届例会结束后发至各项目推荐部门。未入选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亚处 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