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HA草拟了一份非常高度关注物质(简称SVHCs)建议清单,名单上的所有物质都被视为危险物质,若某物品超过0.1%的部分含有建议清单所列的一种物质,则供应商有责任通报。

  至于0.1%上限的计算方法,指南亦有澄清。通报责任适用于所有对欧盟的出口,不论其数量(例如即使每年不足1公吨)。此外,一件物品的包装被视作与其内容物区别开来的物品。因此,通报SVHCs资料的责任也适用于包装。

  关于资料应于何时向何人提供,所有贸易商均须自动通知接收者,即供应链下游的业者,产品含有SVHCs。所有工业或专业用家和分销商都是接收者,消费者却不是。另一方面,供应商须应消费者要求提供资料,在45天内免费答覆消费者查询。

  何谓相关安全资料?根据指引,安全资料是让用家能安全地使用某件物品的必需资料,例如使用方法、潜在风险、风险管理、产品寿命、处置指示、储存或运输条件。无论如何,供应商至少须告知有关物质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