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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骅港综合港区滚装码头一期工程陆域形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3.8.01

原文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11/202308/t20230801_1037839.html

名  称

关于黄骅港综合港区滚装码头一期工程陆域形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00014672/2023-00231

  分  类海洋生态环境管理

  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

  生成日期2023-07-26

  文  号环审〔2023〕82号

  主 题 词

关于黄骅港综合港区滚装码头一期工程陆域形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沧州渤海新区海翔港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黄骅港综合港区滚装码头一期工程陆域形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函》(沧海翔字〔2023〕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港综合港区一突堤南岸西侧,围填海面积为58.9954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黄骅港综合港区滚装码头一期工程的填海成陆,不包括成陆后陆上建设内容。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工程可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工程运营期间,应加强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切实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措施,按计划完成海洋生态修复及补偿工作,并及时开展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

  三、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海河北海局)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该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海河北海局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生态环境部

  2023年7月25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海警局,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7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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