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和正在承担(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基金委、科技部仪器类项目总数限为1项;项目获得资助后,原则上要求结题前该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其它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除外)。

  4.请申请人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实事求是地申请研究经费,如评审专家认定申请经费超过实际需求的30%,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书经费预算部分请参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11]352号)相关要求执行。

  三、材料报送

  1.请申请人在仔细阅读“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准确把握项目定位基础上,以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ISIS系统进行申请书在线填写并提交。其中:项目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正文报告按照撰写提纲填写。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申请书,提交本单位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