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记者在易初莲花朝阳路店看到,其二层欧莱雅专柜的一部分产品如瓶装爽肤水的销售包装不带外包装纸盒,在瓶身就标注了详细的中文成分,但一些纸盒包装且带塑膜密封的产品如面霜则从外面看不到任何成分表。专柜导购介绍,成分都标在盒子里面附带的说明书上了。现场一位正在购物的女士对记者表示,成分标在说明书上对自己来说意义不大,因为很想看清成分后再决定是否购买,但导购不可能把全新密封的产品拆开拿出说明书给顾客看,而陈列的试用装大多不带说明书、或者是日期较早的产品,因此无法看到成分表。

  记者还发现,化妆品除了成分标注的问题,在生产日期的标注上也存在很多让消费者看不明白的地方。按规定,化妆品的保质期应按以下两种方式的其中一种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限期使用日期”。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化妆品都采取了后一种方式。

  例如在易初莲花,舒蕾的好几种洗发水只写明了限期使用日期是2013年6月13日,而强生婴儿保湿滋润霜只写明了限期使用日期是2012年12月12日、六神花露水只写明了限期使用日期是2013年11月27日。记者发现一大半的化妆品都采取了这种方式标明保质期。一位消费者对记者表示,这样的标注方式虽然不违规,却让人感觉很不方便,她很想知道化妆品的具体生产日期,而不仅仅是使用期限,而且每一类化妆品的保质期都不同,非常希望厂家写明保质期到底是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