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雪涛指出,在我国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中,管理目标和政府管理行为之间一直没有建立起有效的联系,是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

  记者了解到,水利部在起草的意见当中专门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规定,并已经在地方上开始了探索。

  不久前,山东省出台《关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这是我国地方政府出台的第一份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专门意见。该意见规定,对于需要审批和核准的建设项目,立项前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对于需要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备案后、取水前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任何项目在未经水资源论证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不得立项。

  与此同时,该意见还要求任何部门不得干预水资源管理部门的决策;违反水资源相关规定的政府部门将被追究责任。

  “过去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仅仅停留在水利部门内部的上传下达,没有与政府部门的考核与问责联系起来,以至于没有形成有效的压力。”孙雪涛告诉记者,在国务院即将出台的意见中,政府部门在水资源管理当中的角色分工将得到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