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建立统一的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主要包括整合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据库、食品信息数据库、索证索票数据库、进销货台账数据库等基础信息,规定将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采集的相关信息进行录入、分析和整理,以条码、二维码、自编码和追溯卡为手段,实现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和监管。同时,鼓励农产品种养殖、畜禽屠宰、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建立企业内部追溯系统,并与政府主导建立的追溯系统相对接。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的追溯义务及具体方法。要求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产销对接,落实“协议准入”、“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追溯管理制度。

  《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主要明确了食用农产品追溯的范围、追溯的环节、追溯的方式,使农产品从标识上能够识别,从包装上能够辨认,从生产过程上能够查询,从质量安全上能够追溯,从责任主体上能够追究。在追溯步骤上,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先行追溯,率先将生猪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追溯范围;在追溯方式上,先以产地证明、索证索票等纸质追溯为主,逐步实行电子档案、条码标识信息追溯;在追溯环节上,主要追溯农产品生产环节、收购环节、储存环节和运输环节,确保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