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技术要求中增加了氯离子含量、烧失量的指标。

  1.3 活性指数确定二个等级S75,S95,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有关试验方法及技术指标。

  1.4 安定性检验方法初步定为雷氏夹法,但应根据雷氏夹和压蒸安定性试验结果试验研究确定具体的安定性检验方法,放射性检验方法按照GB6566进行并规定了样品比例为1:1;附录B中对比水泥规定为强度等级为42.5的基准水泥和硅酸盐水泥,仲裁时采用基准水泥。胶砂活性试验样品初步确定为对比水泥:钢铁渣粉6:4,最终应以试验结果确定,试验验证中分别对5:5和6:4进行胶砂活性试验;

  1.5增加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所有的技术指标。

  2 试验验证单位

  2.1 确定浙江海穆钢铁服务有限公司、鞍钢矿渣开发公司、广东韶钢嘉羊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浙江萧山建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冶金渣分公司、包钢西创冶金渣公司为试验验证单位,完成钢铁渣粉密度、比表面积、胶砂活性、胶砂流动度比、安定性等试验内容,样品有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统一制备,分送给各家验证单位,验证试验内容和安排见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