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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家单位入选!科技部公布一份重要名单

2020.10.20

  10月19日,科技部网站公开了关于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正式确定了40家试点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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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份,科技部等9部门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将分领域选择40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通过3年试点,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单位可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

试点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将本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或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形成的归单位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试点单位与成果完成人(团队)成为共同所有权人。

成果类型包括ZL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生物医药新品种和技术秘密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不需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

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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