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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气发生器仪器自检注意事项

2021.10.27

1、接通电源。

2、打开电源开关,此时仪器压力表开始上升,检查仪器面板上电解指示(绿灯)发亮,流量指示(指针表)应指示在1000左右,在5分钟内压力指示(压力表)应达到0.4MPa,指针指示降至“0”, 说明仪器系统工作正常,自检合格。

3、如在5分钟后,流量指示还在“1000”,压力指示在“0”, 说明开关没有旋紧有漏气现象,请继续旋紧开关,使仪器的压力、流量达到合格标准。

4、仪器使用时应注意流量指示是否与色谱仪用气量一致,如流量指示超出色谱仪实际用量较大时,应停机检漏,其方法参照仪器的故障原因与排除方法进行调整,再用自检方法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定期检查过滤器中的硅胶是否变色,如变色请马上更换或再生。其方法为,拧下过滤器,再拧开过滤器上盖,更换硅胶后拧紧过滤器上盖,将过滤器装到底座上拧紧。并检查是否漏气。

6、仪器使用一段时间后,电解液会逐渐减少,当电解液位接近下限时应及时补水,此时只需加入二次蒸馏水即可,加液或加水时液位不要超过上限,也不能低于下限。

7、当仪器使用半年后,请更换电解液。(氢气发生器使用氢氧化钾溶液的浓度为10%左右。)

8、仪器切勿在压力为“0”时空载运行。空载运行时会将电解池和开关电源部件烧坏。造成整个仪器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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