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整合的,我们就整合,如果不能整合,再根据不同的要求来进行规范”。王竹天说,风险评估中心都是站在保障安全的角度制订标准,饮料通则将包装饮用水分为6类,这是质量上的要求,无论分多少类,从微生物、污染物的角度,安全标准应该是一样的。

  目前我国共有4份包装饮用水的国标。除了国标外,随着行业发展,矿物质水、山泉水等新“概念”不断涌现,一些企业开始使用企业标准生产,同时一些地方也出台了地方标准。不同标准间出现了一些空白和交叉,造成监管问题。

  水源应符合自来水标准

  对于瓶装水国家标准“低于”自来水国家标准的问题,王竹天表示,瓶装水国标规定,原料用水必须符合自来水国标的规定,因此没有在瓶装水国标中罗列自来水已经检测的所有项目。

  然而,随着饮用水行业的发展,天然水等众多瓶装水并非以自来水作为水源,这样的情况如何监管呢?王竹天表示,无论企业是否采用自来水,其水源都应当符合自来水的国家标准。至于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能符合国家标准,则是由国家质监部门负责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