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乐能80ug/支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S20090032)
佩乐能100ug/支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S20090033)
甘乐能18MIU/支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S20090001)
佩乐能和甘乐能药品未受到污染,可以按照药品包装内说明书并根据医疗人员的指导继续使用,但酒精棉片必须丢弃。
2011年1月28日,百慕大先灵葆雅(中国)有限公司已向分销商和医务人员发出上述产品信息,并要求在使用上述产品时丢弃药品包装内的棉片。
百慕大先灵葆雅(中国)有限公司负责对产品的处理事宜,联系电话021-22118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