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生命科学每个子领域的交易至少是信息技术类子领域的两倍。这跟90年代相比完全就是一个大逆转,当时信息技术交易收益要大大优于生命科学的交易收益。即使不计算2000年这一网络泡沫破灭年份的交易量,结果也是一样。

  “按照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说法,与信息技术相比,生命科学只不过是风投资本的继子,而且相貌丑陋,”布斯说。“所以我们对于研究结果感到很惊讶。”

  该研究的4个备注:

  1. 研究数据是按交易统计的,不是按基金种类。因此不能就此说明生命科学基金比信息科技基金的收益更高。有些大规模的生命科学交易来自于具有多重商业性质的公司。

  2. 数据截止时间是2010年底,因此也就不包括今年大型信息技术公司的上市,例如职业社交网站LinkedIn、在线音乐服务网站Pandora等公司。

  3.有些读者对于我在前一篇文章中采纳康桥咨询公司(Cambridge Associates)数据的做法颇有微词,认为这有失公允。不过康桥公司的数据是来自于基金财务报表(不是财务调查)而且大多来源于康桥公司的有限合伙人的客户(不是普通合伙人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