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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万!这家计量测试所招标采购PCR仪等仪器设备

2024.5.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020405001

  项目名称:抚顺市计量测试所检测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0.0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0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编号:001

   采购需求:计量检衡列车及配套设备,一套(详见采购需求)

  包组编号:002

  采购需求:采购PCR仪温场校准系统等其他设备,共6套(详见采购需求)

   包组编号:003

   采购需求:交直流充电桩移动式检定系统等设备,共3套(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组,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包组编号:001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日内;包组编号:002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5日内;包组编号:003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至 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衡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衡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网上领取方式:将上述材料以扫描的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05483600@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电话:024-57637290),代理机构审查合格后以邮件的方式发送招标文件,(投标人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后快递到辽宁衡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计量测试所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中段36号

  联系方式:边丽艳024-58155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衡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隆顺花园北门四号门市

  联系方式:周莹57637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莹

  电话:57637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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