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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示30所2007年申报设置民办高校名单

2007.11.29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民办院校的设置审批工作,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将今年各地申报设置的民办高校名单,共计30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学校有悖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办学行为均可以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反映,特别是所申报学校的举办者经济实力、办学性质、资产和土地权属、有无违规办学行为、有无虚假招生宣传、有无贿赂国家公职人员和评审专家、办学条件是否属实等问题。
 
公示时间为2007年11月27日至2007年12月10日。有关反映意见必须以书面形式提起,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电话:010-66097165,66097665
 
传 真 号:010-66097656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 2007年申报设置民办院校名单(共30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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