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人士表示,对于目前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的充电站(桩),如果不符合此次拟发布的充电设施系列标准,需要依照标准进行整改。这意味着,相关企业需要支付相应的整改成本。

   目前,国家能源局已颁布了第一批《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和《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监控单元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协议》三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能源行业标准,该批标准将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此外,今年还有至少5项标准在按计划制定过程中,可能会根据技术发展形势新增部分标准内容。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