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直接确认和文件审查方式确认的标准,评审组应在最近一次监督评审和复评审时予以重点关注,优先选择进行现场试验。

  对于已完成现场评审,目前仍处于整改期内的实验室,可直接向项目主管提出变更申请,评审组根据项目主管的安排,对直接确认和文件审查确认的标准进行审查确认,将评审资料报CNAS秘书处。对于需要现场确认的参数/标准,项目主管经与实验室协商,取得实验室同意后,可安排相关人员返回现场进行确认,将评审材料报送CNAS秘书处。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九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