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4)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5)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其中(2)、(3)、(4)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请在前款中五个证件复印件的正面标注“此复印件仅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使用,他用无效 ”字样(覆盖在证件中的部分非关键字上)。申请单位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 申请注册程序

  1. 注册预申请:请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https://isis.nsfc.gov.cn网站进入“新单位注册申请系统”,进行单位注册的预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对依托单位实行分类管理,申请单位在预申请时须选择注册类型:A类单位是参加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请的单位;B类单位是只承担《条例》第42条“基金管理机构在基金资助工作中,涉及项目组织实施费和与基础研究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基础研究环境建设活动的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的”项目,主要包括:期刊专项、青少年科技活动专项、委托任务等,B类依托单位不能参加其他各类项目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