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E1版)》的通知
原文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9/202309/t20230904_1040047.html
关于批准《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E1版)》的通知
索 引 号000014672/2023-00271
分 类核电厂安全监管
发布机关国家核安全局
生成日期2023-08-31
文 号国核安发〔2023〕155号
主 题 词
关于批准《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E1版)》的通知
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请审批〈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E版)〉的请示》(中核漳能安质发〔2022〕220号)、《关于恳请批准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E版)的请示》(中核漳能安质发〔2023〕87号)、《关于恳请批准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E1版)的请示》(中核漳能核安发〔2023〕170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你公司《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E1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我局批准的质量保证大纲,确保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的建造质量。
国家核安全局
2023年8月3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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