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回应说,他们之前委托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在两次对项目建设现场的土壤采样检测中,合计布置了9个采样点,调查了7项指标,认定:该项目仅2号测点(原广州合金钢厂废钢堆放场)表土中出现3项超标,7号测点表土出现一项超标,但超标值不高,均集中于表土,深层土壤并无超标现象。地块含有重金属土壤是合格的,可以直接用于建设居住用房,绝非“毒土”。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同时强调,目前在南方钢厂地块已开挖并外运的约16万立方米土壤不在2号测点和7号测点范围内,重金属含量也不超标。土壤的排放点有两个,一是广花五路雅瑶路口的一个混凝土预制构件厂项目用地,另一个为江高镇茅山山头取土废弃地坑。两个排放点周边几百米内没有农田,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广州市环保局表示,根据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日前对外运泥土进行的浸出性毒性分析,外运土壤浸出液中的铜、铅、锌等金属含量均低于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限值,不属于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