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王兵副总也告诉记者,杭州宏达茶叶有限公司是浙茶集团长期合作对象,关于委托加工的协议是长期的合同,有可能是一年、两年或三年。记者随后联系了浙茶集团的董秘李佳讯,他表示没有必要提供协议给记者。直至记者发稿,也没有看到浙茶集团所说的与杭州宏达茶叶有限公司的“委托加工协议。

  据了解,浙茶集团拥有六十多年茶叶经营历史,是中国最大的茶叶经营企业和全球最大的绿茶出口企业,集团下属有6个业务部,11家独资、控股和参股企业。2011年7月22日,浙茶集团控股杭州之江茶叶公司,这是公司在西湖龙井茶区的首家企业,其主要负责浙茶集团的狮峰牌西湖龙井的生产加工。

  既然杭州宏达茶叶有限公司是受浙江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生产加工狮峰牌龙井茶叶的,为什么杭州西湖质监局会查处这些茶叶呢?

  对于浙茶集团、杭州之江茶叶有限公司及杭州宏达茶叶有限公司的委托加工,当地的职能部门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西湖分局稽查食品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西湖分局目前没有收到浙茶集团或杭州宏达茶叶有限公司委托加工备案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