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一致同意,今后在中新中医药合作备忘录框架下继续开展合作,中方继续向新加坡卫生部推荐专家协助开展中医考试工作,新方为中医药高层管理人员提供培训机会。同时,双方承诺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将中医药科研、中西医结合、教育合作内容纳入合作计划,使合作机制与时俱进,适时更新,日益完善。

  于文明副局长、医政司、国际司、人教司领导陪同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