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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公安局曝光10起食品典型案件

2018.7.23

  2017年以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全面履行食品安全预防、打击和服务职能,以侦查破案为中心,多措并举,重拳出击,协调联动,持续深入地开展食药打假“利剑”行动,战果显著。截至目前,已立案侦办食品犯罪案件7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7人,刑事拘留61人,逮捕36人,取保候审58人,移送起诉71人,捣毁制售假劣“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78个,涉案金额1397.6万余元。

  现将近两年来食品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李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2017年3月,迁安市公安局食药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有黑作坊收售死因不明的动物,并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扣死因不明羊腔子35只,依法查封黑窝点3个。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人在未取得任何合法经营手续的情况下,自2011年至今,收购死因不明的牲畜,屠宰加工后作为食品对外销售,涉案价值达200余万元。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移送起诉至检察机关。

  方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白酒)案:2017年5月,路北区公安分局食药大队在工作中发现韩城镇一出租房内有人自制灌装酒,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获大量空纸箱、空名酒瓶、名酒标签,以及灌装用具、粘贴标签用的胶水等作案物品。经查,2015年4月至2016年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方某某用采购的低档白酒自制生产灌装五粮液、国窖1573、剑南春、梦之蓝等高档名酒,并且多次进行销售,涉案金额达10万余元。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移送起诉至检察机关。

  周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2017年6月,滦南县公安局食药大队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家中屠宰死猪、病猪。经依法侦查查明,该县柏各庄镇周某自2017年4月开始在自家屠宰死猪、病猪,办案民警现场查扣猪胴体12头,后对查扣的12个猪胴体进行是否含有“伪狂犬”“猪圆环”鉴定,检材中猪圆环病毒2型核酸阳性(+)。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移送起诉至检察机关。

  赵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2017年6月,海港分局食药大队对赵某某经营的快餐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生产、销售的油条可能存在影响顾客身体健康的问题。后取样送检至河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鉴定,其生产、销售的油条中铝含量为733mg/kg,超出《食品安全国家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的铝含量≤100mg/kg,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移送起诉至检察机关。

  孙某某生产、销售假保健品案: 2018年1月,丰南区公安局食药大队民警在工作中获取线索,成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性保健品案,并在现场缴获胶囊制剂、丸剂、空胶囊、大量自制成品包装物及部分原料。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自2016年7月以来,销售自制假药25000余粒,总销售额2万余元。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移送起诉至检察机关。

  王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8年1月,丰南区公安局食药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丰南镇一保健品店内销售的保健品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后经调查查明,2017年中旬至案发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其经营的保健品店内销售性保健食品达24种。后经河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鉴定,“美国肾黄金”“美国黑金”等五种性保健食品中均含有禁止在食物中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移送起诉至检察机关。

  张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白酒)案: 2018年1月,古冶区公安分局食药大队成功破获两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一举捣毁2个制假窝点,打掉2个制假团伙,成功缴获茅台、剑南春、洋河、郎酒等多个品牌假酒174瓶,成套包装材料1163套、空酒瓶1549个、酒箱274个,各类防伪标识11000余张,低端散白酒2吨,涉案金额54.6万元。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移送起诉至检察机关。

  谭某销售伪劣产品(烟酒)案:2018年2月,乐亭县公安局食药大队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案件破获一起销售伪劣烟酒案。经查,2017年以来,乐亭县一烟酒商行的法人代表谭某以低于市场价格购进五粮液、茅台等13个品牌的白酒及中华、黄鹤楼等品牌卷烟,并储存在其车内及其租用的一车库对外销售。经鉴定,谭某储存的五粮液、茅台等13个品牌的白酒及钻石、黄鹤楼、中华三个品牌的卷烟均为假冒伪劣产品,所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的货值共计23.82万余元。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移送起诉至检察机关。

  杨某某生产经营未经检验的肉类食品:2018年4月,丰南区公安局食药大队民警在对该区岔河镇一熟食加工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加工部经营者杨某某不能提供其生产加工的肉制品检验检疫报告。民警随机提取了部分猪肚和猪大肠,经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该猪肚和猪大肠的菌落总数严重超出国家标准。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杨某某涉嫌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制品,依法被行政拘留十日。

  李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8年6月,海港区公安分局食药大队接群众举报称,海港区王滩镇集市有人销售“壮阳药”。民警立即展开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明知其从非正规渠道购进的“三无”性功能保健品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下仍然进行销售。后经河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鉴定,现场查获的“棒老头”“养肾王”和“SEX”分别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添加物质“西地那非”。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移送起诉至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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