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明确对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

  《意见》指出,将在核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人口数量的基础上,安排一定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由村卫生室承担,并支付相应经费。可以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提供的门诊服务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