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按照事件严重程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将分为四个等级,并分别实施不同的响应办法。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是指食物中毒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突发事件,以及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通知》规定,按照事件的严重程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相应的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置工作。初判发生较大、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由有关区县(自治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工作,必要时市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通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重庆市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防控体系。初判为重大或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有关区县、市食药监局30分钟内向市政府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