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除了具有有害物质,还具有高度的传染性、高污染性等特征,是为国家危废名录中的第一号危废,是急需要加以严格管理。而是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我国医疗废物处理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但发展较为缓慢。是从2003年“非典”时期,能力不足短板不断暴露以后,我国迅速出台了一系列管控医疗废物的法规和规划,各地加紧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目前对于大中城市来说,医废处置行业相对成熟。

  根据数据显示,截止到2018年,我国200个大、中城市医疗废物产生量81.7万吨,处置量81.6万吨,而在主要大中城市中医疗废物处置率近100%。具体来看,上海市、北京市、杭州市、广州市、重庆市、成都市、郑州市、武汉市、哈尔滨市、深圳市是2018年医疗废物产生量排名前十的城市,其分别产量5.5万吨、4万吨、3万吨、2.7万吨、2.4万吨、2.4万吨、2.1万吨、1.7万吨、1.5万吨、1.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