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卫生发展的主要任务有:一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和职责,优化规模、结构和布局,形成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功能互补、信息互通、上下互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改善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卫生应急、职业病防治、采供血、健康教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继续加强农村急救体系、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为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职工建设周转房;全面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使其总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推进综合改革,转变运行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实现服务功能和模式转变。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改革管理体制、治理机制、运行机制和补偿机制,加强医疗安全质量监管,促进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改善服务,提高效率。初步建立国家医学中心体系,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力争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设置一所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继承创新中医药,建立比较完善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科研创新体系,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发挥传统医学在保护国民健康中的作用。加快卫生法制建设,实施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和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为卫生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健康管理、老年护理、口腔保健和康复健身等健康服务业的发展,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医疗、预防、保健、养老、康复服务需求。